山东理工大学 ***企业
产学研紧密合作协议
甲方:山东理工大学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00049557139X7
法定代表人:李玉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百校万企万师双进”行动方案》(鲁教科发〔2023〕1 号)等文件精神,聚焦***产业(例如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化工新材料、文旅等)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发挥高校创新策源地作用与企业产业优势,推进校企联合开展协同攻关、融合发展、合作育人,促进学校人才资源优势转化成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优势,将企业的新技术资源优势转化成为学校教学科研优势和学科建设优势。在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
充分发挥校企双方优势,推动校企资源要素双向奔赴,协同开展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服务和有组织育人活动,推进校企协同共建一批高能级教学科研创新平台,集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打造一批高水平科研、教学生产的创新团队,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产出一批重大科研和教学成果,探索形成一套校企融合发展新模式,建立校企紧密、长期、全面合作关系,推动双方高质量发展。
二、合作内容
(根据双方协商,细化明确合作内容)
(一)联合开展有组织科研。聚焦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需求,共建高能级科研创新平台,汇聚高层次人才,共同组建科研团队、申报项目、开展技术攻关等,承接重大科研攻关任务,实现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新突破,提升学校科研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联合开展有组织服务。发挥学校学科专业和人才科研优势,组织教师深入企业,广泛开展技术服务、战略规划咨询、技术咨询、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员工培训、理论宣讲、法律咨询等多样化服务活动。选派“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企业发展顾问”等(保留一个)参与企业发展,建立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的服务平台,构建供求契合型产学研对接机制,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联合开展有组织育人。引进企业优秀科技研发人才、一线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深度参与学科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实习实训等,将先进技术和科技前沿成果融入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等环节,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形成培养目标相通、教师队伍联通、技术资源融通和运行管理畅通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格局。
三、责任与义务
(以下内容为参考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合作事项增加和调整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选派XXX(明确人员)博士(或高层次人才)到乙方挂职担任“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企业发展顾问”(保留一项)职务,与乙方共建“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建立高层次人才“共引共用”工作机制。(倾斜字体部分为视具体情况进行表述或增减,协议根据实际合作情况修订)定期与乙方科研人员交流,助力乙方解决技术、管理难题等。积极向乙方推荐优秀毕业生。(必改条款,否则不予通过)
2.聘请乙方优秀科技研发人才、一线工程师、经营管理人才(保留一项)XXX(明确人员)担任学校产业导师,推进校企共建专业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课程内容与产业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相契合。(必改条款,否则不予通过)
3.整合乙方创新要素和优势资源,开展技术研发、项目申报等。利用科研团队、场地设备、实验资源等优势,与乙方联合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或实验室,或联合政府部门共建产业创新研究院。(据实详细填写,合作事项要有针对性,否则不予通过)
4.与乙方搭建共通共融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开展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转移转化工作。联合培育高价值科技成果、申报高价值专利。(根据需要是否保留,若无此项合作,请删除)
5.在乙方设立本科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根据需要选择1项或多项),按教学计划选派学生到基地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实习实践活动。(根据需要是否保留,若无此项合作,请删除)
6.在乙方设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与乙方课题研究和技术服务,聘请乙方具有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与学校导师共同指导进站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工作。(根据需要是否保留,若无此项合作,请删除)
7.为乙方提供企业干部培训、员工培训、专题培训等,提升企业管理能力,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面向企业员工开展专业进修、不同层次学历教育等,提升企业员工的学历水平。(根据需要是否保留,若无此项合作,请删除)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推荐优秀科技研发人才、一线工程师、经营管理人才(保留一项)XXX担任甲方产业导师,参与制定学科专业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参与学校课程、教材等相关专业建设,参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课程讲授,指导学生实习实践,开展企业家讲座等活动,助力甲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必改条款,否则不予通过)
2.接收甲方选派的XXX博士或高层次人才(明确人员)到企业挂职担任“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企业发展顾问”(参照上文)等职务,为挂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和良好工作条件。(必改条款,否则不予通过)
3.积极投入研发资金,支持双方共同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每年至少设立1个横向课题(经费协商确定),支持甲方科研人员进行技术研发。(可一并另行签署平台共建协议)与甲方共同申报各类省市、国家级研发项目、人才称号等,推动成果就地转移转化等。(必改条款,否则不予通过)
4.接收甲方学生到企业开展实习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实训场所、技术指导、食宿等条件支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是否保留)
5.设立专项经费投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将培养研究生纳入本单位的人才建设与科研攻关的整体工作之中,为研究生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补助,对研究生及甲方导师的学习、教学、科研、论文写作等给予支持。(根据需要是否保留)
6.积极与甲方合作,开展不少于1项的企业干部培训、员工培训、专题培训等,提升企业管理能力,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根据需要是否保留)
7.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通过设立奖学金、实物捐赠、冠名捐赠等方式,支持甲方学科专业、基础设施、教学科研设备等建设工作。(根据需要是否保留)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对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履行保密义务。如因泄密造成合作方损失的,合作方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一方单方面违约或做出有损对方利益和形象行为的;未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实质性合作,经沟通不能及时有效落实、推进、履行协议条款的;协议签署2年后,经甲方考核合作效果不合格的;一方因客观原因丧失履约能力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
(二)协议期内,双方可协商确定协议终止,如一方欲终止协议,须提前3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
六、免责条款
如遇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订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或变更协议,互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条款
(一)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推进真诚、务实的合作。协议签署2年后,经甲方考核合作效果良好,甲方为乙方授“山东理工大学紧密合作型企业”牌匾。
(二)甲方指定其所属的***学院、乙方指定其所属的***部门具体负责协议的落实工作。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协议期内,每年度双方汇总协议的落实情况。(必改条款,明确落实单位和责任人,否则不予通过)
(三)双方合作的横向课题、共建的研发平台、联合申报项目开展各类培训等具体合作事项均可根据需要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视情三或五)年,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山东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